材料聲明
供應商必須提供供應給 Keysight 的每個零件的有害物質材料成分資料。
是德科技公司要求提供 Keysight 電氣和電子產品所用採購材料的有害和受限材料成分資料,包括由第三方(例如合約製造商、經銷商和第三方物流供應商)代表 Keysight 採購的零件。
材料聲明要求
為了符合客戶的各種要求以及眾多國家法律和法規對產品化學成分的限制,Keysight 制定了 環境通用規範 (GSE),以概述供應給 Keysight 的採購零件、元件、材料和產品的一般要求,確保其符合全球法規和 Keysight 所要求的限用物質要求。
供應商必須提供供應給 Keysight 的每個零件的有害物質材料成分資料。Keysight 的材料聲明要求規定了我們對用於製造和交付給客戶的產品的項目和材料的材料和物質揭露要求以及驗收標準。
歐盟 RoHS 材料聲明要求
歐盟有害物質限制 (RoHS) 指令 2011/65/EU 及其所有修正案,限制電機電子產品中使用十種物質。Keysight 產品在歐盟 RoHS 指令類別清單中歸類為工業監測和控制設備(第 9 類工業),允許豁免附錄 III 和 IV 中物質限制的應用。
如果您的公司收到 Keysight 的材料聲明要求,請在收到後配合該要求。該要求將包含需要填寫的表格。準確的 RoHS 豁免資訊非常重要,且適用的豁免項目已列於表格中。
產品符合 2010 年陶德-法蘭克華爾街改革與消費者保護法案
Keysight 承諾遵守《陶德-法蘭克華爾街改革與消費者保護法》(簡稱「陶德-法蘭克法案」)第 1502 條。我們要求供應商提供「DRC 無衝突」材料,且不含直接或間接資助或有利於剛果民主共和國或鄰近國家武裝團體的礦物。
Keysight 要求供應商對其各自的供應鏈進行盡職調查,以確定銷售給 Keysight 的產品是否含有 3TG(錫、鉭、鎢或金),透過使用負責任礦產倡議衝突礦產報告範本 (CMRT) 聲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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